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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华

发布时间:2013-10-30 16:50:00 点击:625

郭文华(?-1684年),字元甫,号厚庵,河南登封唐庄人。先世山西洪洞人,明初其始祖避乱登封,遂定居唐庄。

其父教他肆力于学,存心忠厚,居家俭朴,与人推诚,不较恩怨。郭文华童年读书时,即端重如成人。二十岁时,读书山麓,冬天非常寒冷,也不生炉火,门外雪深数尺,即使有人来访迷路而他也浑然不知。在龙泉观读书时,膏火不继,夜里就默诵日间所习数百遍。明朝末年,李自成军队大肆屠戮,尸横遍野,狼藉于道,郭文华就倾资募人掩埋,各标示其面貌特征,战乱过后,人们往往据此认出家人,都为之感泣不已。李自成攻破登封城后,他奉双亲避难密县超化寨,读书不辍。清朝定鼎三载后,返回唐庄故乡。他设教馆糊口度日,虽然贫穷,然而急公好义,有一次,朋友来访,时值隆冬,异常寒冷,朋友身无完衣,对着他大哭,他可怜之余,即把教馆转授于朋友。

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中举,丁酉年因母亲去世在家丁忧,因未能得一官而迎养母亲而昼夜哭泣。三年内,杜门寂处,不交宾客,不与宴会,人称纯孝。服满后授江西上高知县,用轿抬着父亲赴任,以尽孝心,不久父亲也去世,他非常悲痛,哀号不止,泪尽继血,江西巡抚赠以路费始扶梓归里。服满后又补直隶宁津县,宁津因豪强隐匿,地亩缺额二百四十顷,而老百姓却为之受害。恰值颁行“丈地即升”制度,郭文华说:“这样,就可以补足缺额了。”不久,隐匿土地的豪强地主纠集数百人,要求按亩加地,以凑足三百顷即升之数。郭文华指天发誓说:“我难道是为了升迁吗?我是要为宁津除此四十年大害!” 遂决意重新丈量土地,并允许自首,两年后,缺额就补上了,因执法严慎,按实有土地征收赋税,老百姓都欢呼不已。宁津县有一个姓潘的富人,其仆人杀人应抵命,他害怕受到牵连,就持金来贿赂郭文华。郭文华拒收贿赂,并严正地说:“你如果真的杀人了,千金有什么用呢?你如果没有杀人,即使不贿赂也没有什么罪!”经过仔细调查、审讯,潘某无罪得免。有一个姓杨的白天杀了人,也以财贿赂,上司晚上派遣人嘱托他改口供,郭文华说:“清夜不可欺,有朝廷法在,释放了他,死者就白白冤枉了。”有一个姓周的人因为负债以儿子抵债,郭文华就拿俸银替他还债,父子遂得以团聚。在宁津四年,清正廉洁,爱民如子,“至于立塾师以教子弟,联保伍以弭寇盗,严劝谕以息狱讼,捐金赎难以全人之父子夫妇,仁心仁政固堆难以悉数也”。因考绩升迁内府中书,旦夕可得铨补,郭文华说:“我年龄已大,优游林泉养老足矣,还有何求呢?”遂不赴任,而告老还乡。回乡之日,百姓攀辕卧辙,三天才得以出宁津境。

郭文华生性直率,见人有过,就直言不讳,闻人善,即津津乐道,赞不绝口。他孝友尤笃,抚养幼弟,谆谆教侮,关怀备至,他曾说:“父母在,我尚有生子孙之日,我没有了父母,再也不可能生兄弟了。”他对儿子说:“积德务滋,读书务勤,谦能受益,忍不辱亲。”又说:“天理二字,一生用之不尽。”晚年,精研易学,常对人说:“不惟圣人可学,即天亦可学。”70岁时去世,耿介为之撰墓志铭。

郭文华曾在嵩阳书院讲学,和耿介等互相唱和,有《和耿介嵩阳书院冬至后雪中读易》诗四首:“变化天之数,阳生阴自消。虽然气尚盛,或恐不崇朝。”“两仪总一元,太极岂分判?大小任来往,天心终不乱。”“乾称万物君,坤乃称天意。动静互为根,何尝作二视。”“时和雪乃降,卜得有年丰。天地吾心是,何须问化工。”并曾捐俸帮助重建程朱祠,有《嵩阳书院程朱子祠记》传世,并在文后说:“呜呼!其功大矣,故曰祀程朱者,尊道统,端士习也。余不幸不获从游于程朱之门,犹幸得以往来其地,如入其室、接其人、聆其言论而瞻其语默动静进止之仪,虽谓程朱至今存可也。后之学者,苟崇乎其道之正,而明其学之所主于焉,志程朱之志,学程朱之学,以上溯夫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勉而赴之,切磋而砥砺之,则志气由之强立,习尚由之淳厚,其有关于人心风俗,岂浅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