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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

发布时间:2008-05-10 09:41:30 点击:2553

地质公园 – 促进地球遗产事业,支持地方持续发展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 地质遗迹的保护、研究和持续发展


前言

  地质与自然景观对人类社会、文明和文化多样性有着深远的影响,但长期以来人类却没有对各种具有国家或区域意义的地质遗迹达成国际共识,也没有针对地质遗迹出台特别的国际条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关于地质公园的倡议反映了许多国家希望通过建立一个国际组织框架来提升生命历史重要见证者——地球遗迹、景观和地质对象价值的强烈愿望。

  按照2001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的决定(161 EX/Decisions, 3.3.1),UNESCO“支持成员国的特别努力”,以促进具有特别地质特征的区域或自然公园的发展。按照国家地质公园动议,如果欲加入UNESCO的世界地质公园网络(GGN),应当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文化进步、保护环境的战略目标中,同时把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考虑在内。

  本文为国家地质公园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提供了指南。申请者须按此指南执行。当评审某个地质公园加入GGN的申请时,一个独立的专家组将依据这些指南开展工作。

  在地质公园动议的倡导下,保护和促进地质遗迹的可持续发展,与《21世纪议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该科学议程是进入21世纪中针对环境和发展而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里约热内卢,1992)上通过的,在2002年于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上得到再次确认。由于地质公园强调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地质公园动议为1972年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增添了新的内容。

  在地质遗迹保护中,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运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中心、人与生物圈(MAB)生物圈保护区世界网络、国家和国际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活动紧密协调。对于欧洲的国家地质公园,UNESCO已经于2001年特许建立了欧洲地质公园网络(EGN)。由此,对于欧洲地区,EGN承担了GGN的职能。UNESCO鼓励在世界的其它地区创建相似的区域性网络,以反映区域状况。地质公园之间的网络是GGN的重要组成。UNESCO鼓励任何形式的合作,特别是在网络成员之间的教育、管理、旅游、可持续发展、区域规划等领域。


第一部分:标准

1. 规模和设置

——如果一个地质公园欲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之一,就需要有明确的范围界定,并具有足够大的面积以便促进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主要是通过旅游)。地质公园应当包含若干各种规模具有国际意义的地质遗迹,或者其中包含了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稀有或美丽的地质体的一部分。这些特征以及形成这些特征的事件和过程在区域地质历史中具有代表性。

——“地质公园”是一个地理区域,在这里地质遗迹是保护、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整体概念的一部分。地质公园应当考虑这个地区的整体地理概况,不应当仅仅包含具有地质意义的遗址点。非地质主题是其完整的一部分,尤其是当它们与景观有关时,地质内容可以展示给游客。由于这个原因,其中包括一些生态的、考古的、历史的或者文化价值的遗址也是必要的。在许多地方,自然、文化以及社会历史都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不能被分开。

——如果某个地质公园区域完全或者部分与已有的某个区域重叠,如UNESCO世界遗产地或者人与生物圈计划的生物圈保护区,在呈送申请前,应当事先取得上述相应机构的许可。

2.管理与地方参与

——个好的地质公园申报建议的前提条件是要建立一个管理机构,并有规划。仅有给人印象深刻和具有国际意义的地质露头是不够的。地质公园区域内的地质特征必须让游客易于到达,且互相连接,并具有正规公园式管理的安全性。地质公园应该由指定的地方机构或者一些拥有足够的管理设施、有资质的管理人员和足够财政支持的机构来管理。

——地质公园建设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应该特别强调多个任务组相互协作的理念,并拥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要有长期的财政支持,要建立专业的管理体系,当然,为了区域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在地方的政策框架之内进行的。因此,创建地质公园的动议必须来自地方团体/政府机构,且它们必须有郑重承诺,即制定并实施管理规划,以满足当地人民发展经济的需要,同时保护他们居住地的景观。

——地质公园应当做好各项组织安排,这涉及到政府当局、地方团体、私人利益,同时,既包括设计并实施地质公园开发工作的研究和教育机构,也包括所在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计划和活动。这种合作将促进在这个地区拥有既定利益的不同团体之间的讨论,并鼓励它们建立协作关系;将激发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的积极性。

——地质公园的存在对于游客必须是明晰可见的。这可以通过强化自身的公众宣传理念来实现,包括设计和发布地质公园内遗址的通用商标/标志,发行出版物以及宣传发生在这里的所有活动。

——只有与地方团体开展合作,地质公园内可持续的旅游和其他经济活动才能取得成功。特别要注意旅游活动必须与当地状况以及自然和文化特征相匹配,必须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传统习惯。尊重、加强并保护当地文化价值是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许多地区和国家,当建立地质公园时,还要考虑土著居民的习惯。

——特别要强调的是,在申报地质公园的准备阶段,要积极征询地质公园秘书处及其地质公园署的建议。另外,还应当寻求与相关地调局、地方公共与旅游机构、地方团体、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私人利益团体的合作,这样可以拓宽地质公园创建组的成员范围。这些组织应当在当地科学、保护和社会经济团体中具有代表性。必须在当地普通民众中进行广泛的民意征询,以提高他们对于地质公园计划的认同,并可以在地质公园申请文件中反映出强大的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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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济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 年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的,即:“既能满足我们这一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需要的发展”。

——地质公园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经济活动和可持续发展。寻求UNESCO 帮助的地质公园致力于发展社会经济发展,这种发展在文化上和环境上是可持续性的。通过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地区环境,这对地质公园所在地区具有直接影响。同时,将增强当地居民的认同,促进文化繁荣,从而使地质遗迹得到直接保护。

——通常,某个地方的文化遗迹与地质遗迹是有关联的。例如,在考虑环境的前提下,建立地质公园将刺激地方企业、小公司、房屋建筑业的兴建和发展,开展高质量培训课程,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因为在保护地质公园中的地质资源(如鼓励通过人造化石来代替原生化石进行销售)时,会创造新的税收来源(如地质公园旅游、地质产品等)。这为当地居民带来了附加收入,将吸引私人资本的加入。“地质公园旅游”是一种与经济有关的、力求成功的、快速发展的学科,是一个旅游业中的新领域,其中涉及密切的多学科合作。

4. 教育

——地质公园必须提供和组织各种工具和活动来向公众传播地学知识和环境保护的理念(如通过博物馆、解说和教育中心、地质路线、旅游指南、通俗文学和图件、现代传播媒体等)。也应当允许开展科学研究,与大学开展合作,以及地质学家与当地居民之间开展交流。

——地质公园教育活动要想取得成功,不仅要依靠旅游计划、有能力的工作人员和针对游客的后勤支持,还要依靠与当地居民、媒体记者和决策者的个人交流。广泛的社团参与合适的能力建设(如游客导游的培训)有助于在普通公众中广泛得到对地质公园理念的接受(以及有助于传播知识和信息)。当地居民对于建立并维护地质公园具有重要作用。

——可以利用各种事件来传播信息,如组织针对学校学生和老师的游览活动、开展学术研讨会,以及面向对环境和文化保护感兴趣的公众和乐于把当地景观介绍给游客的当地居民开展科学演讲活动。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把地质教育与当地的情况联系起来,因此当地学生必须了解这里的地质遗迹的重要性。在小学和中学开设地质课程,把当地的地质、地貌和自然地理信息编制其中,将有助于保护地质公园,同时还可增强地区意识、自豪感和自我认同感。地质公园或许就是当地和国家范围内极好的教育工具。

——为了做好地质公园教育工作,必须建立和开发博物馆、“发现中心”、解说中心和其他创新性新工具,以宣传地质遗迹保护的原理,提升对地质遗迹进行保护和将其作为保护地的必要性。博物馆和中心也应在针对游客和当地参与者开展各种不同教育活动。

——所有教育活动应该围绕整体的环境保护反映出伦理导向。

5. 保护

——地质公园并非一定就是一块全新的保护区域或景观地(它可能存在于已有的国家公园或自然公园中),但可以与总体上实行全面保护和管理的国家公园或自然公园有很大差异。负责任的地质公园管理机构要确保其地质遗迹的保护应与地方传统和立法机关的义务协调一致。是由地质公园所在地国家政府来决定特定地质遗迹或地质露头的保护力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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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立法或规定,地质公园应该保护的重要地质特征包括:

有代表意义的岩石 
矿产资源 
矿物 
化石 
地形和景观
  因为这些地质特征中都包含了各种地学领域的信息,例如:

固体地球科学 
地质经济和采矿 
工程地质学 
地貌学 
冰川地质学 
自然地理 
水文学 
矿物学 
古生物学 
岩石学 
沉积学土壤学 
洞穴学 
地层 
构造地质 
火山地质学
  通过建立地质公园,就可以探索和论证保护这些地质遗迹的方法,并可以进行最好的实践。

——地质公园的管理机构要确保有足够的保护措施,通过与相关的法定机构进行协商,要保证能开展有效的保护工作,并提供适当的方法进行自然维护。对这些遗址的保护要在所在国家单一的管辖范围内。在符合国家立法或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如何保护这些特殊的遗址或地区,正是这个国家应负的责任。

——地质公园必须尊重地区或国家有关地质遗迹保护的法律。其管理机构应当严厉阻止销售任何原生地质遗迹的行为,这并非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行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在自然状态下可以恢复的遗址中为了科研和教育的目的采集有限的(可持续的)地质标本则应当是允许的。很明显在这个问题上采用可持续的方法要比销售地球遗迹、矿物和化石等目光短浅的行为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6.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为专家和从业者在地质遗迹问题上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在UNESCO 的支持下,通过与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合作者的合作,重要的地区性、国家性地质遗址,会在全球范围内扩大其知名度,并且通过与其它地质公园交流知识、专家意见和经验,可以为自身带来好处。与区域性孤立的机制相比,由UNESCO 创立的这个合作体制,可以从这个全球性的网络为其成员带来利益。这种机制为每个地质公园通过与网络中的其它成员分享经验而带来利益提供了机遇。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包含了来自全世界各个地区的地质公园,把不同的全体联系在一起,它们可以在遵守特种特殊的方法和管理机制下,分享共同的价值、利益或者背景。它还有助于为当地开发出最好的,能够把地质遗迹保护融合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实践模式和质量标准。建立地质公园,通过开展可持续性的旅游和其他经济和文化活动,在保护地质遗迹的同时,可以为当地居民带来可持续发展和真正的经济利益。

  在这个网络中,地质公园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1 )可以为我们和子孙后代保护地质遗迹。
2 )可以向广大公众灌输地质科学知识,让他们知道自己与环境问题的关系。
3 )可以确保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4 )采用分享的机制和共同合作机制,地质公园可以在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及文化多
样性问题上为人们架起多文化桥梁。
5 )可以促进科研。
6 )通过合作机制(如沟通、出版物、信息交换、结对、参加会议、合作项目),使
这个网络更加活跃。
7 )向GGN 通讯、书或其它出版物投稿。

——为了把地质科学放置到政治家、政府决策者和当地参与者的议程中,也为了将其纳入私人企业的关注范围内,UNESCO 支持这一倡议。地质公园内开展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活跃,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私人领域的合作者参与,如旅游业。私人领域常常要求一种国际性的合作框架,UNESCO 可以实现这种愿望。UNESCO 的支持将肯定提高政府部门的兴趣,因为这个组织具有非常强的而且不断增加的意识,可以最大可能地让不同成员国的大使了解到各种情况。对于想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地区,这将会使它有更好的了解和支持。

——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说明对目前的指南有很深刻的理解,但绝不意味着UNESCO 要承担任何法律上的或者财政上的责任。这也和UNESCO 的名字及标识的使用有关,按照该组织的资助规定,使用UNESCO 的名字和标识必须满足特别的认证。对于已经成功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已经为它们创建了一个特别的标识。请注意如果想使用这个标识和声明自己是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必须是在通过成功的评审之后,并且是在收到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秘书处的正式批准文件之后。另外,强烈建议使用这个代表着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身份的共同标识,为全世界的地质公园创建一个共同的标识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希望在某个特定的事件或活动中使用UNESCO 的图标(即“庙宇”图标)和名称,必须通过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获取许可,或者得到总干事的特别许可,且这些都必须在事先进行明确的授权并有书面材料。每个地质公园的管理机构都有自认避免任何人在这方面出现任何差错。(关于如何使用UNESCO 的名称、缩写、标识以及域名等的说明可以从地质公园秘书处获取,联系方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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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申请程序

——如何成为一个网络成员的详细步骤
——为了保证各国地质公园平衡分布,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请2 个地质公园。如
果这个国家是首次申请,并且还没有参与到这个网络中,则可以允许申请3 个。

1. 关于提交的申请文本

——寻求UNESCO 帮助的地质公园在提交申请文本之前应与UNESCO 的地质公园
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
Geoparks Secretariat
Global Earth Observation Section
Division of Ecological and Earth Sciences
UNESCO
1, rue Miollis
75732 Paris Cedex 15
France
Phone: + 33 (0) 1 45 68 41 18
Fax: + 33 (0) 1 45 68 58 22
e-mail: m.patzak@unesco.org
www.unesco.org/science/earth

——UNESCO 地质公园秘书处将查验申请文本的内容及其它支持材料,如果有文档缺失的情况,则要求申请者补充有关信息。可以在每年的任何时候提交申请,之后将进行野外实地考察,考察工作有独立的专家来承担,考察完成后他们将提交一份针对该候选地质公园的建议。在考察工作开始之前,专家将与候选地质公园进行接触,商讨考察计划和路线。申请的评审和专家团的确定由独立的地质公园署来负责,至少每年一次。整个评审过程至少要进行6 个月以上。评审结束后,将给网络成员进行真实的评价。UNESCO 将用正式信件通知申请结果和证明,并将评审结果通知该国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

——专家在开展咨询和野外实地考察过程中,其旅程、住宿和当地交通费用通常由候选地质公园所在国家承担,或真其它与该申请有关的组织或实体承担。

——如果候选地质公园所在国家已经成立了“国家地质公园网络”,则在提交申请文本拟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之前,该地质公园必须首先已经成为这个国家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

——在申请准备阶段,有的候选地质公园可能想通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来邀请顾问到当地,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邀请方承担。

——申请文本应为英语或法语,一式三份打印,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刻于光盘中,一式三份。文字部分不能超过30 页。申请文本中应由负责管理和开发该地质公园的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签字,且应当由该国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进行签发。

——申请文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该地的特定信息
2 )科学描述(国际地学意义、地质多样性、地质遗址的数量,等)
3 )该地的总体信息
——地理位置、经济状况
——人口、基础设施、就业状况
——自然景观、气候、生物、聚居地
——人类活动、文化遗迹、考古
4 )管理计划和机构
5 )可持续发展政策战略和旅游在其中的重要性(区域发展行动计划)
6 )提名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的意见

签字部分:
7 )随申请文本,表达自身意愿的信件
8 )由权威机构签字的官方申请
9 )由该地质公园所在国家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签署
10 )国家地质公园网络签署(如果该国家有这个网络)
11 )附录(针对该地质公园的自评估:
  第一部分:地域描述
  第二部分:地质公园发展评估(用于地质公园复查和报告的编写,见后文)

2. 欧洲国家的申请步骤

——位于欧洲的地质公园,如果想申请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应当想欧洲地质公园网络(EGN )协调办公室提交完整的申请文本,该办公室是欧洲大陆负责所有地质公园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综合机构。UNESCO 的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与欧洲地质公园网络已针对此事达成协议。按照协议,来自欧洲的地质公园,如果想申请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可以通过欧洲地质公园网络来进行。作为欧洲地质公园网络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永久成员,UNESCO 将参与申请的每个阶段以及最终的决定。

——UNESCO 与EGN 已经就此事签署了两份协议,即“UNESCO 地学部与欧洲地质公园网络合作协议”(2001 年于西班牙的阿尔梅里亚Almeria 签署。译者注:原UNESCO 地学部目前已重组改名为“生态与地学部”),和“马东尼宣言”(2004年于意大利的马东尼Madonie 签署)。因此在欧洲,欧洲地质公园网络可以代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行使职责。

——欧洲地质公园网络成立于2000 年6 月,起初由4 个欧洲地质公园成立,其目标是保护地质遗迹,促进所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组建一个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强大的欧洲主题群体,准备并商讨制定新的共同欧洲计划。

——欧洲候选地质公园通过欧洲地质公园网络协调处——法国Réserve Géologique de Haute Provence, Dinge-les-Bains,来提交他们的申请,在提交申请前请向他们取得最新的建议和帮助。

Coordination Unit
European Geoparks Network
Réserve Géologique de Haute-Provence
BP 156
F-04005 Digne-les-Bains cedex
France


Phone: + 33 (0) 4 92 36 70 72
Fax: + 33 (0) 4 92 36 70 71
Contact Mrs. Sylvie Giraud
E mail : s.giraud@resgeol04.org
www.europeangeopark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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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编写报告与定期复查

——每4 年对每个地质公园的状态进行定期检查。这种检查是基于进展报告来进行的,报告由与当初申请时的相应机构进行合作的指定机构来完成,然后通过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转交给UNESCO 地质公园秘书处。

——根据这份报告,UNESCO 独立的专家组如果认为地质公园的现状或管理情况自其加入GGN 以来或者自上次检查以来是令人满意的,则给于正式的认可,该地质公园将继续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的一员。

——如果认为该地质公园没有满足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最新指南中的标准,将建议相关地质公园机构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能够执行。如果该地质公园在两年内仍没有满足标准,将从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名单中予以除名,停止享受一切与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相关的特别权利,包括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图标的使用。

——UNESCO 将把定期复查结果通报给指定的机构和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

——如果一个地质公园及其主权国家想推出这个网络,则应通过针对UNESCO 的国家委员会向地质公园秘书处提出申请,并说明退出的理由。

——对于地质公园内任何自然状况的改变,例如,表面积的改变,应提交正式的请求。任何地质公园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其表面积,可向地质公园署提出申请,这也包括在新的面积领域内对地质公园标识的使用。

——地质公园正式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成员后,相关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相应的推广和宣传,同时也应当把公园的最新进展和开发情况不断通报给UNESCO 。例如一些特殊的事件(如,公园之间的结对,揭碑开园仪式)和其它宣传活动,其网站要易于访问从而让全世界都能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