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建设

Park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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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生态环境与其它景观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2-05-17 09:45:51 点击:954


7.1 生态环境保护

7.1.1 生态环境质量的现状分析与评价

该公园所在区域空气环境状况良好,TSP、SO2、NO2的日均值和SO2、NO2小时均值均能满足《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公园内主要有少林水库和纸坊水库,为居民和游客提供部分生活用水,水质良好;其余大部分河流为干沟,仅少数几条河流有少量积水,例如双溪河,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但双溪河等河流由于受到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污染,水质氨、氮超标,不过总的来说水质状况正常,对地质公园内环境并未造成威胁。预计随着近期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公园里水环境状况会近一步改善。

在对公园内各景区的噪声监测中,公园内声环境总体质量现状良好,有一定的声环境容量。各景区周围无论昼夜,其等效声极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各敏感点噪声,其等效声极值也基本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标准。

公园内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其次是重力侵蚀和风蚀,因植被覆盖少,绿化率低,部分地段易出现水土流失现象,水力侵蚀模数一般小于1500t/km2•a,属于轻度侵蚀地区。目前公园内主要依靠增加增加植被覆盖率和在部分裸土地段建挡土墙或浆砌片石护坡防护,效果良好,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公园内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游客的旅游活动中产生的垃圾给公园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通过对游客行为的规范以及公园内部管理人员对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可以极大的降低人们对环境的污染。

7.1.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设立生态保护区,以禁止不合理开发。

(2) 采取雨污分流,集中与分散处理污水方式。雨水根据自然地形,分区片组织就近排入溪沟、江湖等水体;污水则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在服务设施、居民点集中的地方埋设污水管道,排污至待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在分散的服务点设置化粪池和消毒池,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入自然水体。在游览处内设置生态厕所,避免无序排放。

(3) 对公园内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取样监测,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调整,对沟渠进行定期全面清理、疏通,对局部沟渠死角进行整治,使沟渠内没有污染漂浮物,但不得对沟渠进行盲目的开挖疏通,以免改变公园地质环境与水文条件。

(4)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点,将垃圾统一运往垃圾处理站,并积极探寻新的固体垃圾处理方式。逐步改变仅仅依靠垃圾填埋的处理方式,以适应填埋场地少的情况,建议寻求境外垃圾焚烧处理。

(5) 改变区内交通方式。保护区内部交通尽量采用低污染的电瓶车或燃气车,并严格限制车速,外部进入机动车要求必备有尾气净化装置。

(6) 继续进行植被保育。生态保护区内的植被保育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就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着力恢复区内植被的地带性、多样性。

7.2 自然灾害防治

7.2.1自然灾害现状

根据多年的资料统计显示,公园内自然灾害较少,主要有旱灾、小范围的森林火灾等等。

(1)嵩山地区差不多“十年九旱”,历年干旱中春旱最多,秋旱次之,危害以伏旱最为严重。干旱持续时间平均为109天,最长160天,最短30天。

(2)森林火灾多数系游人吸烟,也有少数因放牧人员吸烟、小孩玩火、实弹演习等引发火灾。集体山林火灾多是割草放牧人员引起,也有一些地方是由“点山拉荒”引起的。

(3)地质灾害:自然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诸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会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

崩塌的形成条件

(1)地形地貌

公园内崩塌发育地貌部位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a)较陡的地形坡度,坡面突兀,崩塌发育坡度一般80°~90°;(b)坡体高,势能大,崩塌体往往发育于坡体中上部;(c)临空条件较好,具有较宽敞的抛出空间。发育场所一般为塬边陡坎、高陡边坡,沟谷侧壁等沿坡向临空较好部位。

(2)影响因素

地质构造:公园内崩塌形成与地质构造分不开。经分析,崩塌多发生在断裂破碎带,轴向与斜坡走向平行或近似的褶皱两翼地带等,在构造带附近应力集中,岩体强烈变形,断裂面、节理面、裂隙面等结构面均较发育,致使岩体破碎,强度降低,利于崩塌形成。

公园内岩石中的节理裂隙比较发育,许多地质遗迹景观也都与崩塌作用有关。因此,在游客欣赏美景的同时应注意在一些可能发生崩塌作用的地段增加一些警示标示,特别是在恶劣天气的条件下,更加注意进行观测。

滑坡的形成条件

(1)地形地貌:是公园内滑坡形成的重要内因,主要包括:坡面形态、地形坡度、坡体前缘临空状况等。滑坡主要分布于中低山区,地质构造复杂,沟谷切割强烈,中山区自然坡度为35°~55°,丘陵区自然坡度为20°~45°。坡体临空一般较好,具备滑坡赖以产生的地形地貌条件。

(2)地层岩性:在滑坡形成的诸因素中,地层岩性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之一,是滑坡形成的物质基础。另外,基岩山区通常覆盖厚度不等的松散坡洪积层,滑坡类型主要为松散层与基岩接触型,滑床为下伏基岩。

(3)地质构造:在滑坡形成的诸因素中,地质构造是最重要因素之一,其作用一方面表现在大的构造运动,造成地形起伏,不但增强区域地表径流的侵蚀切割能力,使坡体临空条件变得更好,加剧重力侵蚀。另一方面,断裂、褶皱构造,常造成岩体完整性破坏,尤其是断裂构造破碎带,岩体相对破碎程度较高。岩体整体性遭到破坏,力学强度降低,常导致坡体稳定性变差,利于滑坡的产生。

另外,断层面、节理面、裂隙面、层理等构造面,往往充当滑动面或边界。

(4)影响因素

气象:对滑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降雨对滑坡的诱发作用,降雨对坡体的影响大小与其岩性组成有关,经综合分析,公园内滑坡绝大多数为土质滑坡,降雨对滑坡的诱发作用主要表现在:

A)降雨通过土体中孔隙、裂隙、节理渗入坡体后,使坡体浸润或饱水软化,抗剪强度降低。

B)产生动(静)水压力,降低滑体与滑床间的有效法向应力及摩擦力。

C)增加坡体自重,水流沿滑面灌通后,坡体在自重力牵引作用下产生滑动。

人类工程活动:除降雨之外,人类工程活动也是滑坡主要诱发因素之一。

公园内滑坡主要发生在五佛山景区和太室山景区的一些山坡上以及岩土体接触地段。

7.2.2 自然灾害防治

(1)旱灾防治:可以应用现代技术,人工影响局部气候;进行植树造林,生物蓄水,改变自然环境,增强公园内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

(2)地质灾害:应由国土部门通过普查立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程。

防灾措施:

①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灾体系;

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强化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③对地质灾害发生严重的地区,要采取避让措施或进行勘察治理(表7.2-1)。

特别是对于威胁地段,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监测地质灾害有无异常变化。或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缘或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其变化情况。

7.2-1   崩塌、滑坡主要工程治理措施及其适用条件表

防治措施      适用条件

挖除     厚度小、规模小的崩塌、滑坡。若挖除会引起新的滑坡或新的危害则不适用。

削方减载   滑床上陡下缓,后壁及两侧岩体较稳定的滑坡。危险性大又不便于加固的危岩块体,且较近处有适宜的弃碴场地。若削坡会引起新的滑坡或产生新的危害则不适用。

压脚     前缘有阻滑地段或下方斜坡稳定的滑坡。压脚常与削方配合,以改善滑坡受力条件。

挡墙(重力式、锚杆式) 适用规模不大或剩余推力不大的滑坡和崩塌滚石的支挡

护坡(片石砌护)   用于防止崩塌、滑坡体表面局部崩落和被冲刷。

抗滑桩

(钢管桩、钻孔灌注桩、挖孔桩) 适用于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滑坡,尤其适用于滑体破碎而滑床完整的滑坡。规模小、推力小的滑坡可用钢管(轨)桩或钻孔灌注桩,规模大、推力大的滑坡应用大直径挖孔桩。

抗滑桩 适用于滑面清楚、单一、滑面上抗剪能力特差,而其上、下岩体较完整的滑坡及危岩。若滑面不清楚,或并非一个滑面或滑面上、下岩体较破碎,则不适宜。

锚固(锚杆、锚索)    适用于危岩体和顺层岩质滑坡的加固,与其它支挡工程相结合也可用于其它滑坡的整治。

喷射混凝土 适用于土质滑坡的土体加固。

地表排水   几乎适用于各类崩塌、滑坡的防治,尤其适于透水性强的土质滑坡的防治。

地下排水

(盲沟、排水孔、竖井、廊道)     适用地下水量丰富的滑坡的防治,常与地表排水工程结合使用。

改变滑坡体土体性质(电渗法、焙烧法、灌浆法、离子交换法、置换法)   目前一般作为临时性加固工程用。

(3)森林防火:在进一步规范游客和园区居民活动的同时,设置防火通讯系统,在景区主要制高点结合风景建筑及森林产业保护,设置险情瞭望台,并为防止火势蔓延可结合景区步道设置防火通道。

在园区及景区入口处和重点防范区,设置防火警示牌,在景点和游览线路上一定距离内设置防火告示标志。严禁火种,不得随地用火;严禁燃放鞭炮等。旅游服务区、景区管理处等地方,配备防火、灭火设施。

(4)对虫害易发季节及时喷撒药剂。

7.3 生物多样性和物种保护

7.3.1 现状与威胁

嵩山共有管束植物147科,633属,1411种。根据植物资源的特点划分为11大类,其中用材植物338种,果树资源89种,观赏植物资源316种,淀粉植物资源94种,油科植物资源153种,纤维植物资源147种,药用植物资源1046种,牧草饲料植物资源303种,芳香油植物资源71种,鞣料染料植物资源149种;嵩山野生动物资源有兽类7种,鸟类30种,可见嵩山的生物资源多样丰富。

从1982年嵩山称为我国第一批重点风景区开始,对嵩山范围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使得嵩山的生物资源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护。但随着嵩山旅游业的发展,游人的增多,建设量的增大,对嵩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压力,也使得嵩山的生物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特别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受到人为干扰;偷猎盗猎现象还未完全杜绝等。

7.3.2 保护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古树名木的保护应落实到人。

(2)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严禁在公园内炸山采石、乱砍滥伐行为;严格执行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杜绝偷猎事件,同时还应制定地方法规,保护一些尚未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名录的物种。

(3)对山林要分期进行封山育林、保护山林的自然风貌和动植物的良好生长。

(4)加强园区的绿化建设,特别是受人为活动影响剧烈、植被破坏严重的地带。

(5)对于一些在原栖息地已不能繁殖或使种群数量锐减或处于灭绝边缘的物种,应采取迁地保护法,使其种群数量逐渐得到恢复后,再回归大自然。

(6)开展生物物种多样性普查,尤其是对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区应该组织专人进行科学考察,发现和保护新的物种,并进行跟踪监测和公众教育活动。

(7)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广大公众的保护意识。

7.4 人文景观保护

7.4.1 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威胁

嵩山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荟萃的文物古迹,人文景观资源丰富。园内现有人文景观142处,不可移动的文物和古迹112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3处见 7.4-1)。

7.4- 1 主要人文景观保存现状

名称   历史地位评价   现状

少林寺常住院     佛教禅宗发源地,少林派武术发源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称“天下第一名刹”,“禅宗祖庭”现存古建遗存较少,大部分建筑为近年重修,碑刻大部分完好.

南园     佛寺园林,古代少林寺建筑群的一部分,历史上曾经兴旺 除白衣殿较好外,其余为残墙断壁

甘露台       建筑已毁,古柏两株

法如塔 唐塔,少林景区目前遗存最古的塔    周围环境脏乱

十方禅院   曾为少林寺五大香火胜地之一,是十方僧人瞻仰古刹少林,朝拜禅宗祖庭礼佛演武聚居之地,朝拜禅宗祖庭礼佛演武聚居之地   现建筑倒塌,仅存石柱

塔林     全国最大的塔林,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唐、宋、金、元、明、清各代僧塔二百余座    现存塔群基本完好

初祖庵 河南省最早木结构建筑之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山门、初祖殿、千佛阁现状基本完好

二祖庵 纪念二祖慧可而建      主殿危险

达摩洞 达摩面壁九年的石洞 ,佛教文化的重要典故  保存完好,洞前立有明代的双柱音孔石坊一座

永泰寺 嵩山唯一的一座女僧寺院,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寺院中轴线四进晚清建筑基本完好

嵩阳书院   宋代四大书院之一,现存规模最大的道教建筑群,大唐碑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状保持了清代建筑布局,中轴线长1.3华里

崇福宫 历史上不但是名儒云集之地,也是历代著名道学方士栖身传教之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的无木建筑颇具特色      崇福宫现存房舍十数间,现场脏乱,没有开发利用

无极洞 唐代隐士潘师正所凿 洞附近有无极老母殿等建筑

登封坛 武则天登嵩山封禅的祭祀建筑 已毁,找不到确切位置

峻极宫 太室山上道教建筑中较重要的一座    现为高台两进院落

蔡邕洞 大书法家蔡邕曾在此洞中演习书法    现存共有四个山洞

7.4- 1主要人文景观保存现状

名称   历史地位评价   现状

白鹤观    相传为道士李八百乘鹤升天处 观早毁,遗址尚存

炼丹庵    相传为女道焦炼师所居   石室尚存,深丈余

峻极寺    峻极峰顶的重要历史建筑    现存共有两进建筑

峻极阁    嵩山最高处的建筑,极好的观景点    现存八角木架三层阁

九龙庙    民间纪念九龙寺庙      现仅存九龙庙碑等

中岳行宫      原为历代帝王封禅中岳,登游嵩山中途的休息场所   现新建为仿唐建筑,面阔三间,红墙灰瓦盖顶

崇唐观    唐代名士或游或住,留言题咏颇多,内存石刻造像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存硬山式殿宇一座

法王寺    不仅是嵩山建造最早的寺院,也是我国最早的寺院之一,法王寺塔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既有部分遗存,又有部分遗址

嵩岳寺    历史上曾经是嵩山最早的寺院之一,也曾经是规模较大的寺院之一 现状保留有部分清代建筑

嵩岳寺塔      我国现存最早的砖塔世界著名古塔之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存完好

会善寺    北魏名寺,嵩山最早的、规模较大的寺院之一,寺院与西侧的净藏禅师塔均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会善寺、净藏禅师塔、北齐造像碑保存完好

中岳庙    五岳中现存规模最的建筑群      现存庙制基本上保留着清代重修以后的规模

卢崖寺    卢崖瀑布下的重要建筑   现状已面貌全非

龙潭寺    原为唐武后离宫    现存大殿,其他破坏严重

清凉寺    少室山的重要寺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存金代大殿,其他破坏严重

三皇寨    少室山西侧山腰的重要风景建筑   现有较完整

莲花寺    少室山的重要寺院      现存两进院落

安阳宫    少室山的重要寺院之一,释、道、儒三教文化俱全   基本保存完好

清微宫    唐谏议大夫李渤隐居读书处      现仅存正殿和东西配殿,且为翻修。

少室阙    汉三阙之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保存完好

启母阙    汉三阙之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模较太室阙稍大   风化程度重,阙身保存完好

罗汉洞    传闻典故较多   有二洞,内有五色石,保存完好

二仙洞    传说伯夷和叔齐后在此修仙,后被封为“和合”二仙    古代建筑已毁

皇姑洞    传说子晋胞妹观香,在此修道 保存完好

三极圣母宫 宫内现存清至民国市石碑三通 1999年在旧址新建三间大殿

韩愈洞    传说韩愈曾夜宿封禅坛下此石室中    保存完好

三祖庵    禅宗重要寺院,砖塔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原有大殿三间,今己塌毁,仅存殿址、墙垣

三皇行宫      据传为三皇人祖出游暂休之所 依山就势,用砖石砌成的窑洞

嵩山地质公园建园以来,在开发利用人文景观资源的同时也十分注重资源的保护。但由于建筑年代久远,出现了风化破损的现象;同时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游客的增多,人们的保护意识不强,对人文景观资源的破坏加大;嵩山是三教荟萃之地,香火旺盛,是威胁古建筑的最大火灾隐患。

7.4.2 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及措施

(1)嵩山地质公园的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嵩山国家地质公园文物保护细则》。

(2)根据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文物保护的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保护。同时对尚未申报的文物设置相应的暂保等级,建议按此进行申报和保护工作。

(3)根据文物的级别、性质和地理环境,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建立标志,对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进行管理和控制。

(4)落实消防措施,杜绝消防隐患,文物建筑要匹配灭火设备,在非制定宗教活动场所禁止明火,要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的使用,对有雷击危险的文物建筑要安装避雷设备。

(5)要制定宗教活动的地点和范围,对宗教活动严格管理,非指定宗教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功德箱,不得出售香纸。

7.5 地质公园的环境容量

7.5.1 环境容量的计算

主要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并参照国内各风景区规划中使用的数据,以期达到大致控制的目的。

嵩山地质公园环境容量的计算:(最大环境容量)

(1)少林寺景群

景区可游面积:3000000平方米

按每人50平方米计,周转率为1,年可游日为365天。

日容量Q(d1)=2000000/50×1=60000人次/日

年容量Q(y1)=60000×365=21900000人次/年

(2)中岳庙景群

景区可游面积:158300平方米

考虑景点的密集程度,按80平方米/人计,周转率为6。

日容量Q(d2)=158300/80×6=11872.5人次/日

年容量Q(y2)=11872.5×365=4333500人次/年

(3)嵩阳书院景群

景区可游面积:91500平方米

考虑到景点的密集程度,按50平方米/人计,周转率6。

日容量Q(d3)=91500/50×6=11000人次/日

年容量Q(y3)=11000×365=4015000人次/年

(4)少室山景区

景区步游道面积为41000平方米,按线路法计算,按所占道路面积10平方米/人计算,周转率为2,年可游日为200天。则

日容量Q(d4)=41000/10×2=8200人次/日

年容量Q(y4)=8200×200=1640000人次/年

(5)太室山景区

景区步游道面积为30500平方米,按线路法计算,按所占道路面积10平方米/人计算,周转率为2,年可游日为200天。则

日容量Q(d5)=30500/10×2=6100人次/日

年容量Q(y5)=6100×200=1220000人次/年

(6)法王寺景群

⑴步游道容量:景区步游道面积为6900平方米,按线路法计算,按所占道路面积10平方米/人计算,周转率为2,年可游日为200天。则

日容量Q(d)=6900/10×2=1380人次/日

⑵其它可游容量:景区其它可游面积45000平方米,考虑到景区的密集程度,按80平方米/人计算,周转率为6,可游天数为365天。则

日容量Q(d)=45000/80×6=3375人次/日

Q(d6)=1380+3375=4755人次/日

年容量Q(y6) =1380×200+3375×365=1500000人次/年

(7)卢崖瀑布景群

景区步游道面积为12000平方米,按线路法计算,按所占道路面积10平方米/人计算,周转率为2,年可游日为200天。则

日容量Q(d7)=12000/10×2=2400人次/日

年容量Q(y7)=2400×200=480000人次/年

(8)九龙潭景区

景区步游道面积为35500平方米,按线路法计算,按所占道路面积10平方米/人计算,周转率为2,年可游日为200天。则

日容量Q(d5)=35500/10×2=7100人次/日

年容量Q(y5)=7100×200=1420000人次/年

上述情况,仅说明各个景区的各自环境容量。但由于游人并非均日、均时、均区分布,游览组织也不可能完全遵照导游管理的主观愿望,所以各景区容量合计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参考近五年来的风景区高峰期游客数量如下:

高峰日游客数量(全风景区)

时   间  高 峰 日      游客数量(人)

2005年   5月3日 46479

2006年   5月3日 51102

2007年   5月3日 55832

2008年   5月3日 61516

得出嵩山地质公园日游人容量和年游人容量:

Q(d总)=〔 Q(d1)+ Q(d2)+ -------+ Q(d8)〕×0.8=85000人次/日

年容量取800万人左右。

7.5.2 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管理现状

根据目前游客统计的资料来看,从游客数量在空间分布上看,游人主要分布在:1少林寺、2中岳庙、3嵩阳书院、4三皇寨、5太室山、6永泰寺、7卢崖瀑布等景群。

由前面的计算可知,少林寺景群的日容量为60000人次/日。据统计,嵩山约有二分之一的游客人次去少林寺游览,这与嵩山风景区85000人次/日的日游人容量基本适应。

少林寺是嵩山风景区重要景观之一,景点面积较小,游客集中,是旅游的瓶颈之一。需要对该景点进行日容量计算与风景区日游人容量进行卡口法校核。

公园的游客量远小于环境容量,游客数量目前还不构成对环境容量的挑战和威胁。

在大力发展旅游的号召下,公园更多投入的是如何吸引更多的游客,而忽略了对公园环境容量的控制。在“五一”和“十一”等旅游旺盛时期,由于公园内游客人数的急剧增加,以及各景区景点游客分布的不均,在局部地区(例如少林寺等处)其实已经构成了对景区景点环境容量的挑战,而这应该足以引起公园内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

7.5.3 环境容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与可行性

环境容量控制是保证公园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1)公园的环境容量的控制应该因时、因地而异,在游客高峰期应严格控制进入景区的游客量,在旅游淡季,开发旅游项目吸引游客,以实现公园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充分整合旅游资源,并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发若干景区,保证公园内的资源环境能得以合理的开发利用,从而实现游客的合理分流,避免出现某些景点景区客流过于集中、甚至出现环境容量局部超载的情况。

7.6 地质公园的建筑容量

7.6.1 建筑容量的计算

随着旅游的发展,对公园的游客接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接待建筑成为公园建筑的主要内容。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公园内的建筑应实行严格的控制,公园内旅游接待建筑规模的确定必须以公园的旅游规模的预测为先决条件,同时需考虑的因素有:公园的环境容量、所处地区的经济基础、经营和管理水平及社会环境等因素。

(1)环境容量——技术标准

公园规划不仅是为了解决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其保护问题,超环境容量的旅游,势必给旅游资源带来破坏。确定的环境容量是风景名胜区各项设施建设的依据,也是组织管理、提供服务和供应的依据。风景区环境容量控制了风景区的旅游规模,风景区旅游规模决定了旅游接待建筑的数量。旅游规模,即旅客游览总人数,在公园合理容量范围内,应对公园中的景区景点挖掘潜力,改善管理经营方式,以及改建增建公园内的服务设施,以改善服务条件,促进旅游规模的增加。

(2)地区经济基础——经济因素

公园建设除部分依靠国家投资外,大量资金有赖于本地区的经济实力。旅游规模的增加,其他物质生产部门投资的保障程度,将直接影响旅游效益的发挥。

7.6.2 公园建筑容量控制与管理的现状

地质公园建立以来,为了适应旅游业的发展,建设了部分基础设施以及对部分历史古迹进行修缮复原,公园内建设量较小。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园内的建设整体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不过某些在建筑密集区,例如嵩阳书院、少林寺塔林附近等地由于当地居民的存在,使得局部地区的建筑密度超过规范要求,现已正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过后,景区内建筑物占地面积将大大减少,届时将完全达到标准要求。

7.6.3 环境建筑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与可行性

(1)公园内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公园环境的整体需求,不得与大自然争高低,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的基础上,增加旅游接待建筑等;

(2)建筑布局与相地立基,均应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和改造;

(3)对公园内各类建筑的性质和功能、内容与规模、标准与档次、位置与高度、体量与体形、色彩与风格等,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措施。